校园公告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活动的通知
2009-05-19
点击次数: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365官网师德建设,树立师德先进典型,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决定从2007年起每两年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活动。今年将开展第二次师德先进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楷模)的评选范围是:学校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其中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各院(系)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
二、评选名额
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30名,其中师德标兵2名,师德楷模1名(视申报情况和评审结果而定),师德先进集体5个。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楷模)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笃学、业务精湛,具有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
4.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
5.教学成果突出,所授课程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成绩优秀。
其中师德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应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师德楷模除具备以上条件,应在社会有较大影响,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二)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基层单位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坚持长期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2.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方式、方法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师德建设成绩突出,其成员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高,能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学生评价较高。
四、评选办法
(一)单位推荐
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师德标兵)候选人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经基层提名、领导班子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50人以下单位可以推荐1人,50人以上单位可以推荐2人。申报师德标兵或师德楷模需在推荐表上明确标注。
师德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各院(系)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推荐1个。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注意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使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真正得到广大学生的认可。
各单位于6月19日前将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先进集体申报材料通过校园网报送党委宣传部曹薇(联系电话:68903422)。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生动具体,字数不超过2000字。
(二)学校评审
6月下旬,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
7月将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四)校党委常委会讨论
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五、表彰与奖励
对于评选出的师德楷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集体,学校将在教师节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师德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师德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师德标兵奖励10000元,师德楷模奖励20000元。同时,学校将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橱窗等,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附件1: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