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校园LED彩色显示屏管理使用办法
2010-03-04
来源:学校办公室 点击次数: 为保证校园LED彩色显示屏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可公开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与及时性,以节能环保为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模式
目前,学校共设有LED彩色显示屏四块,分别位于校本部东门内、北一区南门内、北二区教学楼前以及校本部图书馆前。
校本部图书馆前LED彩色显示屏由图书馆单独管理,如需使用,须向图书馆进行申请;其余三块LED彩色显示屏均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使用单位须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
二、LED彩色显示屏工作时间及信息发布内容
(一)工作时间
正常教学周周一至周五8:00—17:30。遇特殊情况,经学校办公室批准,可调整使用时间。
(二)信息发布内容
以发布校园风景、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为主,必要时播放新闻及其他电视节目。
三、LED彩色显示屏信息发布流程
(一)信息发布单位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发布申请。
(二)发布单位须填写《英国正版365官网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单》(见附件,可于学校办公室主页下载),经单位正职领导审核后,送学校办公室审批,同时将信息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办公室信息科。
(三)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信息,学校办公室予以发布,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学校办公室有权令其修改或拒绝发布。
(四)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LED彩色显示屏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到“专人专报,责任到人。”
四、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办公室
201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