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费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单位:
    现将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落实通知要求,严禁各院(系)、单位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全额退还。学校将对相关举报及时查处,严肃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紧急通知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doc

财务处、监察室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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