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历安排,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注册时间为2010年8月28日、29日。为做好本科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注册系统将于2010年8月28日上午8:00开放,8月29日17:00关闭。本科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校园一卡通及学生证在南校区图书馆二层、北校区图书馆二层刷卡、按指纹注册。校园一卡通及学生证丢失的学生,应先到现场通过指纹进行电子注册,待学校正式开学后到学生处(南校区主楼3层)、数字校园中心(南校区电教楼303)补办相关证件和注册印章。
  2.已具备注册资格、但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校完成注册的学生,须于2010年9月3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暂缓注册申请(申请表模板请到教务处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因事请假的,一般不得超过2周,超过2周的报学校审核批准;因病请假的,应提交校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时间不得超过6周。院系初审、批准后统一报数字校园中心备案。
  3.学生由学校派往境外或京外参加实习、实践,无法按时返校办理注册的,应于本学期末至2010年9月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暂缓注册申请(申请表模板请到教务处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由院系初审后统一报数字校园中心备案。因公暂缓注册学生应在实习、实践结束后一周内注册。
  4. 学生应于2010年8月26日前,把本人应交纳的学杂费存入学校财务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等待学校统一划款。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足额缴纳学杂费的学生,经院系审核批准后,办理暂缓注册申请, 报数字校园中心备案,待贷款及减免手续审批之后,再办理补注册手续。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学生无需注册;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按时注册。
  6.申请暂缓注册的学生到校后,须由本人持校园卡、学生证、暂缓注册申请表到数字校园中心(南校区电教楼303)补注册,补注册时间为9月13日和10月11日。因公、因病不能在上述时间注册的,由院系统一与数字校园中心协调补注册时间。
  7.没有注册的学生,没有当学期的学习资格;办理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可以先行跟班旁听,待注册之后,再取得正式学习资格。
  8.学生已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截止日后仍未注册的;或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注册日后两周内仍未注册的,按退学处理。
  9.教务处将于2010年10月15日删除所有尚未注册的学生选课记录。请广大同学了解注册要求,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注册。

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数字校园建设中心
201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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