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09年专项经费执行的通知
2010-11-22
来源:财务处 点击次数:根据市财政、市教委的通知,09年专项(即0953开头的所有项目)必须于2010年12月15日执行完毕,到时未执行完资金将被市财政统一收回不再返回学校。请各项目负责人确保在合法合规、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前提下,加快专项执行进度,请学校各专项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单位加强对项目执行进度和效益的督促。
财务处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