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2011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1-03-24
来源:教务处 点击次数: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自2001年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将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上网供社会查询。根据教育部要求,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像片必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由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文件的通知》,365官网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经与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联系,365官网定于3月31、4月1日两天进行2011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采集地点。甲平房(参见附件)。
三.拍摄费用。依据京教学办[2002]8号文件规定,15元/人,学生现场交费。
四.具体要求
(—)此次图像采集工作以班为单位进行采集、冲洗、发放,需当场核对学生个人信息,为此,各院系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应及时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到采集地点集合。
(二)拍摄速度为2人/分钟,请提前10分钟到场。
(三)学生着装注意上衣避开蓝色,并带齐身份证和学生证。
(四)负责人:教务处教务科李老师,联系电话:68902804。
五.初教院学生的采集时间为4月7日上午8:30-11:30、地点在初教院海淀部大阶梯教室。联系电话:62516775,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201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及采集地点.doc
教务处
2011年3月24日